1、道路交通工程。 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 2、河湖水系工程。 如河流、桥梁、引水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建筑物。 3、地下管道工程。 用于普通给排水(含雨污水)、供电、通讯、供气、供热管道、地下特种管道、人防通道等。
4、架设空杆线路工程。 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杆线、通讯杆线、无轨杆线、空架管。 5、街道绿化工程。 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小品(如假山、阳台、画架、水池、喷泉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是市政专业工程领域(厂)、站、点的主要组成部分。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