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物
居民分类投放的可回收物,使用可回收物运输车辆运输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循环利用或再生利用。
有害垃圾
居民分类投放的有害垃圾,使用有害垃圾专用收集车辆运输并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厨余垃圾
居民分类投放的厨余垃圾,使用厨余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并采用生化处理、脱水后焚烧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
其他垃圾
居民分类投放的其他垃圾,使用其他垃圾专用运输车运输并通过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实施无害化处理。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278号